各有关单位: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办水电(2019)16号)和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皖水办建〔2018〕17号)的要求,经电站申请、专家组评审和主管部门审核,拟确定旌德县祥云、洋滩水电站为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单位。现予以公示。
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反映、申诉或举报,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或线索。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即2019年10月23日至2019年10月31日。公示期间,宣城市水利局农村水利水电管理所受理来电。
联系人:何 刚
电 话:0563-2020532
宣城市水利局
201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