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根据《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宣司〔2019〕99号)文件要求,我局对2019年10月31日以前发布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我局的部门规范性文件保留5件、修订6件、失效5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具体目录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宣城市水利局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表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