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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已完成95.4% 位居全国前列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6-09 09:43 信息来源:市水利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合肥晚报讯 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是农村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也是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环境的重要内容。5月21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截至目前,我省已调查完善1294个农村水源地基础信息,已完成保护区划定1235个,完成率95.4%。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我省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逻辑线条清晰,经历了从市级到县级到农村的转变。目前,市级已全部完成,县级基本完成,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自去年起开展。

目前,我省在农村“千吨万人”(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量1000吨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上,主要进行了三方面的工作——全面调查农村水源地基础信息;全力推进农村水源地“划、立、治”工作;全面开展农村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上,我省95.4%的完成率,在全国位居前列。对已划定的水源地,在保护区的边界设立了地理界标、警示牌或宣传牌。对部分一级保护区周边人类活动频繁的区域,还设置了生物隔离或物理隔离设施。

我省不断增强对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力度,从我省出台的政策文件中也能看出——2001年我省制定出台《安徽省城镇生活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2016年,将该条例修订为《安徽省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条例适用范围从城镇扩大到城乡,并加大了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为全面抓好我省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提供了法制保障;2019年2月,我省印发《安徽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实施方案》,对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水源保护区整治、水源地监测监控能力和风险防控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关系千家万户。“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保障农村‘千吨万人’水源地环境安全的角度,指导各地尽快全面完成农村‘千吨万人’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罗宏在会上表示。

(转自中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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