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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水利局 郎溪县公安局联合开展清理整治 强力推进“清江清河清湖”专项行动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2-05 14:58 信息来源:郎溪县河长办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为全面落实省市县1号总河长令,着力清理整治河湖乱占、乱建、乱堆、乱采、乱排、乱捕等危害河湖健康生命的突出问题。近日,郎溪县水利局、郎溪县公安局联合开展非法采砂船只清理整治行动,强力推进“清江清河清湖”专项行动。

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郎溪县“清江清河清湖”专项行动部署,成立了由县水利局局长任组长,县公安局、县水利局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公安局治安大队负责人以及所辖河(湖)警长等为成员的郎川河非法采砂船只专项整治工作组,加强河道“乱采”整治专项行动监督和指导。

全面排查摸底。为切底清除非法采砂痼疾顽症,整治工作组与县检察院、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和属地乡镇村等部门协同配合、并肩作战,上下游、左右岸三级河湖长、河湖警长密切协作,利用巡逻车(艇)、无人机、高清视频监控系统以及巡河APP等全方位开展拉网式排查截至目前,共排查权属不明非法采砂船只19艘。

依法重拳整治。在县委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各级各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对策共商,根据排查摸底情况,县委河(湖)长办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和乡镇召开了郎溪县“清江清河清湖”专项行动推进会暨河湖警长联席会议,对整治工作进行再部署。一是立即扣押19艘不明权属非法采砂船只;二是制定整治措施,按照“清江清河清湖”专项行动整治时间节点、任务和部门职责要求,确保问题按时整改销号;三是制定《关于对郎川河东幸大桥至百车口河段滞留权属不明船只的公告》,在郎溪论坛公开发布并在全县河湖沿线、重要路口、公园等醒目位置张贴,公告要求船只所有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持有效证件到工作组陈述涉嫌非法采砂的犯罪事实,接受处理,逾期视为无主船依法予以报废残值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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