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长辈版|
  • 无障碍浏览|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县市区动态

泾县水利系统掀起春季学习宣传《长江保护法》热潮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3-09 17:18 信息来源:泾县水利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长江保护法》已于3月1日正式实施,为切实掌握理解《长江保护法》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和切实保障新法的贯彻实施,为共抓长江大保护注入了强大法治力量,泾县水利系统上下联动、层层宣传,迅速掀起春季学习贯彻《长江保护法》热潮。

春节假期一结束,水利局立即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的《长江保护法》专题学习,并组织干部职工进行讨论交流。大家认为,《长江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流域保护法,是促进资源合理高效利用,保障生态安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法律。我县青弋江流域属于长江一级支流,贯彻执行好《长江保护法》,对于加强水资源节约保护利用、水资源合理配置、水土保持和生态治理、水旱灾害防御,保障长江生态安全具有十分重要意义。水资源股、水政监察大队、河长办等股室及直属单位根据工作职能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对《长江保护法》相关条款内容进行了仔细解读。水政监察大队负责人表示:《长江保护法》让我们执法更有“底气”。例如,非法采砂除没收违法活动器具外,从过去的最高罚款30万元,提高到处货值金额20倍以下或者最高200万元罚款。对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等违法行为,长江保护法最高处以500万元罚款,让破坏长江生态环境的不法分子将付出沉重代价。

为增强学习宣传效果,落实“河长制+检察”联动协作机制,3月3日,县水利局与检察院就《长江保护法》的宣传贯彻开展座谈交流。会上,双方就该法关于水资源保护、河道生态修复、非法采砂的法律责任等规定进行了交流座谈,会后,双方共同前往青弋江饮用水取水口水域和太美砂场整治地段进行现场巡查,并对周边群众进行法律宣传。

据了解,县水利局将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期间,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守护好一江碧水”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在电子显示屏滚动发布宣传口号,向群众发放“长江保护法宣传单”等形式,为我县“十四五”水利高质量发展开好局、起好步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