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的通知》,就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优化全省水利建设市场营商环境作出部署。
《通知》明确了市场管理工作职责。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省水利厅负责制定全省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并且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创新举措。委托省水利水电基本建设管理局承担全省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具体工作并搭建统一综合管理平台,持续完善全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相关信息的归集、存储、分析、共享等功能。各市、县(区)水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负责管辖范围内的相关工作。
《通知》对相关具体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要加强项目法人管理,各地应进一步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规范组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各市、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加强对项目法人组建、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要规范资质资格管理,扩大承接工程范围 ,规范企业资质审核,加强从业行为监管。要加强招标投标管理,规范招标人行为,加强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管理,强化招标投标工作监管,加大违法投标行为打击力度,严厉打击围标串标、操纵投标等违法行为。要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健全信用管理机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规范市场行为评价 。
《通知》要求,提高市场管理服务能力。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力量投入,确保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要提升信息化水平,加快全省水利工程建设综合管理平台建设,提升市场管理能力和服务效能。要加强市场监管,逐步推进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评价工作,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建立健全日常监督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按规定处理定性上报,并督促项目法人及相关单位及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