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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2-21 11:30 信息来源:市水利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各县市区水利农水

为进一步规范落实上级关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要求,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和清理要求,经研究决定,将《关于规范宣城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宣水保〔2020307予以废止。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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