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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关于全省推行河湖长制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的公示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3-07 17:03 信息来源:市水利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根据安徽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办公室 安徽省林长制办公室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评选表彰全省推行河湖长制林长制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皖河长办〔2023〕9号)要求,经地方推荐、市级、省级初审同意,现将推荐对象名单公示如下:

一、先进集体(1个)

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二、先进个人(3个)

先进工作者(1个):

唐德欢  宣城市水利局  工程师

优秀河湖长(2个):

   泾县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李承志  广德市杨滩镇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如有情况需要反映,请于2024年3月8日至3月14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向市水利局(电话:0563-3022944)或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563-3022823)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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