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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45070/201910-00036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宣城市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公民 / 会议纪要
名称: 关于市政协2019年第70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宣水办〔2019〕249号
发布日期: 2019-08-02
索引号: 003245070/201910-00036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宣城市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公民 / 会议纪要
名称: 关于市政协2019年第70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宣水办〔2019〕249号
发布日期: 2019-08-02
关于市政协2019年第7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8-02 00:00 来源:市水利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冯启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集中式饮用水卫生安全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在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过程中,按照优先安排血吸虫疫区、污染水和缺水区域及统筹兼顾的原则,在充分考虑地域特点、水源条件、人口聚居等基础上,一直坚持以建设集中连片供水的规模水厂和水厂管网延伸工程为主,单村小型自来水工程为辅,走以城带乡、以镇带村、城乡统筹发展的路子。全市2005~2018年共建设各类农村饮水安全工程798处,受益人口184.9万人,其中日供水千吨以上规模水厂76处,受益人口122.8万人,占比达到66%;小型集中式供水工程722处,受益人口62.1万人,占比34%。

工程完工后,根据工程特点分别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针对性地制定并落实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后管理,市政府2014年3月出台了《宣城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从工程管理、水源水质管理、供水管理、水价核定、水费计收及财务管理等方面对工程管理进行了明确。2016~2017年按照“产权有归属、管理有载体、运行有机制、工程有效益”的要求,指导各县市区对已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工程全面开展小型水利工程展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明晰工程所有权、使用权,落实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经费,切实做到有人管护、有钱养护,保障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从运行总体情况来看,大部分工程运行正常,其中规模水厂管理较为规范,水处理工艺完全,供水服务及时。根据卫健部门提供的2018年度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水质监测结果,在7个县市区76个乡镇设置了208个乡镇饮用水卫生监测点,共监测水样416份,合格314份,合格率75.5%,较2017年上升5.7个百分点。但小型单村工程管理仍是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的薄弱环节,大部分管理人员业务水平不高,没有办理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部分早期建设的工程水处理工艺简单,少数没有安装消毒设备,部分消毒设备使用不规范或根本不用等,造成饮水卫生安全隐患和季节性水质不稳定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提高管理水平,保障供水安全。

一、推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我市“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按照巩固成果、稳步提升的原则,结合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等工作部署,主要对现有农村供水工程设施进行巩固提升。“十三五”期间,省发改委、水利厅、财政厅下达我市省级以上投资控制规模为7268万元,并明确2016~2018年重点解决贫困村和贫困户饮水安全问题,2019~2020年主要对现有工程实施巩固提升。我市各县市区根据“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规划,在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精准扶贫任务的基础上,2019~2020年重点对部分前期建设的标准偏低、规模偏小的已建供水工程进行改造、配套、升级、联网,以进一步提高我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和水质达标率,不断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2019年,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计划总投资4973万元,其中省级以上投资3530万元,建设工程91处,覆盖受益人口6.84万人。截止7月底,工程已完成投资3207万元,占计划投资的64%,已建成工程21处,受益农村居民人数2.97万人,计划10月份全面完工。

二、加强水质检测和监测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能力,各县市区2015年分别建设了具备42项常规指标检测能力的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我们将继续督促指导各县市区足额落实水质检测中心年度运行经费,进一步规范水质检测中心运行。对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建设导则》有关要求,制定年度水质检测工作计划,按规定的检测范围、指标、频次等对已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抽检和巡检,对部分重点工程在重要季节、重点时段增加水质抽检频次,及时监测供水水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保障农村供水安全。我们还将积极配合卫健部门做好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水质监测工作,科学合理选择代表性强的水质监测点,确保准确、全面反映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状况。充分发挥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作用,为依法监管提供科学依据。据卫健部门提供的2019年丰水期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水质监测结果,全市平均水质合格率为87.14%,高于去年同期水平。

三、加强卫生监督工作

2018年,市卫健部门组织开展了农村集中式供水设施的现状调查摸底,并根据摸底情况建立健全了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监督档案和供水设施巡查档案。对农村集中式供水设施存在的卫生安全隐患均及时下达了整改意见,宁国市、郎溪县等地将发现的问题通报了当地乡镇政府。部分县市区还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开展了饮用水卫生监督水质检测,其中,宣州区采集22份水样,对检测不合格的2家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宁国市对14家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出厂水进行了监督检测,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存在违法行为的,按照法律法规立案查处。市卫健部门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开展卫生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加强部门协调配合

根据省水利厅、卫计委《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监测与管理协作的通知》(皖水农〔2017〕76号)有关要求,市县水利、卫健部门通过加强信息共享与沟通、开展技术与管理协作等方式,进一步强化部门责任意识,加强农村饮水水质监管,促进我市农村饮水水质达标率稳步提高。我局指导各县市区水利部门主动与当地卫健部门联系,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协调配合开展好农村饮水安全安全工程水质抽检巡检和农村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配合强化卫生监督工作,及时提供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违法行为信息,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效果。

四、加强饮水安全宣传和培训工作

充分利用电视、网站、开展饮水安全民生主题宣传活动、送知识下乡、树立农村饮水安全标牌、张贴悬挂宣传标语、印发宣传资料画册等多种形式开展饮用水卫生知识宣传,增强社会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引导群众科学认识和正确对待饮用水卫生安全问题,提高饮用水卫生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加强对供水单位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卫生法律法规和水质净化、消毒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等知识培训,积极组织各县市区规模水厂运行管理人员参加全省第七期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模水厂运行管理培训班,提高供水管理人员的自律意识和操作管理水平,促进供水单位完善管理制度,自觉履行饮用水卫生安全责任,规范卫生管理,不断提高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

五、建立工程管护长效机制

鉴于目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费用不足、专业管理人员短缺、管理人员整体素质相对较低的状况,我们将督促指导各县市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细化各级和各部门职责,按要求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县级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等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等“三个责任”,并按要求在县级政府网站进行供示;健全完善县级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和运行管理经费“三项制度”;结合实际创新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模式,因地制宜的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范化、专业化管理,不断提高工程的管理服务水平,确保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实现工程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办复类别:A类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联系人:李丽          联系电话:2020535

2019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