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深做实河(湖)长制
1.做好河湖长制信息化基础工作。印发2020年度全市河湖长制工作要点,统筹谋划全年重点工作任务和推进举措,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做到“有目标、有措施、有责任、有时限要求”。调整完善市级河湖长制信息化平台,扎实推进河湖基础数据补充和修正,积极与省平台进行对接,完成互通、兼容工作。
2.全面推进2020年示范河湖建设。对2018年度市级河湖长制示范点开展“回头看”,力求再促治理落实、再强日常管护、再提工作标准;完成对2019年度市级河湖长制示范点进行现场验收及5条省级示范河湖创建方案审批工作,同时启动2020年度市级河湖长制示范点创建工作。
3.加强河湖长制明察暗访及整改。根据省、市督察暗访制度,赴各地组织开展市级河湖长制暗访工作,对发现的问题根据性质及严重程度,通过下发交办单等形式及时提出整改要求,确保举一反三、立查立改;已全部完成省级河湖长制暗访发现问题整改,水利部暗访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正顺利推进。
(五)巩固提升河湖管理保护监督成效
1.有序推进河湖划界工作。全市流域面积 1000 平方公里以上、常年水面面积 1 平方公里以上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通过省水利厅审查,并完成了上图工作;组织各县市区完成水阳江、青弋江和南漪湖及主要连通河道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初审。继续推进水普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管理范围划定成果。
2.强化水资源日常管理。一是开展取水工程核查登记整改提升。我市共完成整改提升取水工程数量253项(其中取水许可类251个,水资源费征收类2个),并逐一上报销号材料,完成整改提升销号。同时结合整改提升行动,在全市大力推广电子证照,上半年共新办及延续转录取水许可电子证196个。二是推进新安江流域水权确权登记工作。做好《安徽省新安江流域水权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编制》等前期准备。6月23日,召开绩溪县新安江流域水权确权工作启动培训会,标志着我市新安江流域水权确权工作进入实施阶段。三是继续推进节水建设。推进国家节水行动,督促指导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水利行业节水型单位、节水型企业、中小学节水教育基地创建工作。协调推进节水型高校建设。
3.持续加强河道采砂管理。一是积极推进水阳江干流河道采砂规划实施,目前采区经营权已完成拍卖,正在进行开采的前期准备工作。二是持续开展打击非法采砂专项执法行动。上半年开展了统一“清江清河”行动、全市河道采砂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全市水利行业“两江一湖”“砂霸”专项整治行动等一系列专项执法行动,联合公安等部门印发了《宣城市河道采砂及水利工程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改方案》。上半年全市共办理非法采砂水事违法案件38件,依法查处各类采挖、运输机具53台次,罚款39.8万元。三是注重水行政执法能力建设,逐一核查各类涉砂信访举报事项,完善河道采砂监管制度建设。2020年3月,提请宣城市政府制发了《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强化了对采砂管理过程中违纪违法行为的问责机制,为全市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4.强化水土保持监管。一是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进展顺利。截止5月底,广德市石鼓河等6个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已全部开工,计划12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二是加强水保方案验收和整改。截止6月底,我市共完成71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备案工作,接受10个生产建设项目的自主验收报备工作。完成606个水土保持“未批先建”项目现场复核工作,督促建设单位补报水土保持方案,整改率完成达85.8%,位列全省第四。三是定期对在建生产建设项目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配合省水利厅对港口湾灌区工程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对省市审批绩溪抽水蓄能500千伏送出工程(宣城)项目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开展了事中事后监督检查。
(六)不断提高水利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1.认真落实人大政协建议办理。2020年我局收到市人大建议5件(主办3件、协办2件)和省人大建议1件,政协提案建议5件(会办5件),涉及城市饮用水源地、城市活水工程水环境整治和水系联通等民生关切问题,我局均明确交办责任科室、规范办理程序、注重与代表的沟通和联系,所有建议已全部在规定时间内办结。
2.持续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今年以来,共受理行政审批项目11件,办结11件,按时办结率100%,零投诉。目前,行政审批流程优化方案正在进行审核,待审核通过后及时通过局门户网站、宣城政务服务网等载体对外公布,并按优化后的流程运行。按照统一部署,印发《市水利局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在水利政务服务领域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动态调整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积极推进水利工程建设。一是继续加大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调度,狠抓在建项目进度,紧盯新建项目开工,实行日报告制度。部分受疫情原因影响工期的项目,通过倒排工期、调整施工顺序、优化施工工艺等赶工措施加快工程建设,确保按期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二是积极申请落实重大项目建设配套资金,按照既定目标,尽快形成工程实物量和有效投资。用活用足政策,针对重大水利工程涉及生态红线和土地占补平衡问题,积极向上对接,争取生态红线调整。同时,加强与发改、自然资源规划、生态环境等部门的衔接,为重点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预留必要空间。积极推进牛岭水库和港口湾水库灌区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确保年度投资任务不折不扣完成。三是继续推进“十四”五水利规划编制。根据征求的意见,要求编制单位尽快修改,争取7月份提供“十四五”水利规划(送审稿),12月底前完成规划报告报批稿上报。四是持续开展全市水利建设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继续开展全市范围内工程建设专项检查,加强市本级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二)全力以赴做好防汛抗洪各项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水阳江中下游及南漪湖周边圩口堤防巡查防守,确保万亩圩口不决堤。二是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加强各类水利工程调度,确保水库度汛安全,突出做好局部强降雨引发的山洪灾害防御。三是统筹谋划水利工程水毁修复及灾后重建,确保防洪安全及供水安全。
(三)高质量打赢水利脱贫攻坚战。一是加强与扶贫部门沟通联系,及时对接互通贫困人口动态调整信息,排查动态调整贫困人口饮水安全情况,并重点关注近期降雨对贫困户饮水安全影响,发现问题,立行立改,确保贫困人口饮水安全。二是继续做好省、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意见的贯彻落实,强化供水工程日常监督管理,积极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促进工程良性运行。
(四)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环境治理。一是继续规范取水许可管理,按时间节点完成新安江流域水权确权登记任务,继续推进生态流量保障,完成年度管控目标。启动“十四五”节约用水规划编制工作,继续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二是联合相关部门出台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力争项目开工前水土保持方案做到应批尽批,进一步推动我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三是持续督促协调各级河(湖)长及牵头协助部门履职尽责,持续开展河(湖)长制专项督查暗访,推进省、市级示范河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