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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50703/202203-00023 组配分类: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发布机构: 市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市水利局2022年度3月份重点工作总结、4月份工作安排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3-24
索引号: 113417000032450703/202203-00023
组配分类: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发布机构: 市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市水利局2022年度3月份重点工作总结、4月份工作安排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3-24
市水利局2022年度3月份重点工作总结、4月份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22-03-24 10:36 来源:市水利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2022年度3月份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1.强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一是强力推进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港口湾水库灌区、牛岭水库、水阳江中游防洪治理(宣城市)工程建设。二是强力推进重点水利工程前期工作。加快推进凤凰山水库、万家水库等项目前期工作,启动全市水网规划编制工作。

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一是督促各县按时序进度加快推进2021年开工的12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进度,截至目前累计完成投资3.7亿元,占下达投资78%二是完成了2022年拟计划实施的12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其中已完成3个项目初设批复,且旌德玉溪河庙首段河道治理工程已于2021年提前开工建设,其他项目正在全力推进报批稿的修订工作,计划20226月底前完成初设批复。三是督促各宣州区、泾县、旌德县开展2020年实施的8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竣工验收准备工作,及时开展工程审计和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档案等专项验收。

小型水库:一是完成水利部对小水库信息核查工作,并在全国水库运行管理信息系统更新数据。督促各县加快落实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和三个重点环节工作。二是督促各县加快2022年度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前期工作、安全监测设施和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项目建设工作。

泵站:督促宣州区城东联圩谢村站增容工程加快电气安装等扫尾工程进度,尽早全面完工。指导郎溪县推进郎溪县荡南湖排涝泵站前期工作,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灌区:督促青弋江灌区加快推进宣城市城区活水工程城外段引水工程建设进度。推进青弋江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前期工作。督促相关县市区加快宣州区水阳灌区、郎溪县幸福圩灌区、广德市南阳灌区、杨家店灌区、卢村灌区等5个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截至目前,5个中型灌区2021年度建设任务已全面完成,2022年度投资计划已完成2406.19万元,占2022年度批复投资的20.8%。指导宣州区、郎溪县、广德市开展2023-2025年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申报前期工作。督促各县市区开展2022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工作和2022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准备工作。

小水电:按照省水利厅要求,加快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涉及我市小水电清理整改相关问题整改,已完成全部80处流量计安装和44处无节制泄放设施改造等现场整改任务。常态化落实电站生态流量泄放日常监管。开展小水电站运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暨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督市级抽查。完成绩溪县5座小水电站安全标准化创建达标审查。

城市水环境工程:一是开展水阳江城区段生态蓄水工程海棠湾枢纽工程施工图编制,监理、跟踪审计招标准备,以及征地拆迁准备工作。二是继续实施城东联圩引水入城工程和城东联圩三岔沟河势稳定工程。

2.水旱灾害防御:一是开展南漪湖马山埠节制闸在线流量测验系统建设,目前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今年汛前完成招标采购及建设安装。二是联合市财政局发文上报2022年应急度汛项目,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22年我市重点应急度汛项目计划总投资933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财政补助570万元。三是310日发出汛前检查通知,组织8个技术检查组,由市水利局分管领导带队,对全市各类防洪排涝设施开展隐患排查整改,3月底前完成。目前,各县市区汛前自查工作已经全面展开。港口湾水库灌区管理局对在建项目强降雨防范措施和备汛工作已开展两轮次督导检查。四是积极应对强降雨。密切关注强降雨情况,实时监测雨水情,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预警通知。督促各地高度关注局部短历时强降雨,特别要注重在建水利工程、中小水库、中小河流度汛安全,山洪灾害安全防御,加强值班值守,及时处置突发情况并报送相关防御信息。联合市气象局发布了2期山洪灾害气象预警,强化山洪灾害预警,发出《关于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提醒各地提前做好灾害防御及转移避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根据天气形势和雨情水情,调度马山埠闸全开外排湖水,调度港口湾水库调整为每天2台机组发电12小时左右,降低湖库水位。

3.水资源管理:一是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代拟2021年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自查报告,经市政府签发;协调各相关单位准备考核支撑材料,上传至考核系统。二是根据节水工作要点,部署年度节水重点工作。赴宣州区、宁国市推进监控能力建设、节水型灌区建设、节水型企业复核等重点工作。三是调整市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完成2021年度节水年报统计上报,实施用水统计名录动态更新。四是做好3·22世界水日节水宣传。

4.河湖管理:一是根据省水利厅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要求,完成了宁国、泾县碍洪排查突出问题复核,并督促加快整改。二是督促各县市区上报河湖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情况统计表,并做好涉河建设项目相关文件审批转报工作。三是根据宣城市“十四五”水闸、水库、堤防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划定任务,与省水科院技术支撑单位对接,做好三调底图套图及省厅上图工作。四是督促各县市区提前开展县直管的大中型水库、大中型水闸、三级及以上堤防标准化管理达标工作;布置开展全市水库、水闸和堤防工程运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5.农村安全饮水:指导有关县市区积极落实资金实施年度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目前大部分项目还处在实施方案编制阶段,已完成投资215万元。督促各县市区加快2022年中央财政补助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进度,全市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计划投资319.8万元,计划维修养护农村供水工程599处,覆盖受益人口67.03万人。继续推进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开展县级农村饮水工程水质月度巡检及规模水厂水质日检工作,及时监测水质变化。

6.河道采砂管理:一是加快推进已审批河道采砂规划有序实施,督促指导各县市区严格按照采砂规划规范实施采砂许可,在开采过程中,落实水利部门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采区现场管理。二是持续开展打击非法采砂日常及专项巡查,进一步强化对河道采砂管理重点河段、敏感水域监管力度。三是继续组织开展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始终保持对非法采砂行为高压严打态势。

7.水行政执法:一是开展水规费征缴工作。开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和市级取水户水资源费征收工作,协同税务部门及时下达水土保持补偿费缴款告知书,对市级征收取水户水资源费按月下达水资源费征收通知书。二是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水政监察支队作为牵头科室,组织开展了全市长江经济带水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三是积极开展水法宣传工作。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第三十届“世界水日”水法宣传活动,深入乡镇、村(社区)、企业、学校,广泛宣传水法律法规。

8.水土保持:一是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分解下达2022年水土流失治理任务。督促相关县市区及时开展2021年已完工小流域水土保持项目完工验收工作;督促各县市区及时开展2022年实施的小流域水土保持项目招投标工作。组织专家对2023年拟申报的广德市桃园河和泾县新建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进行审查。完成2021年省级资金绩效考评工作。二是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对中广核宣州区养贤乡10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二期、宣城市安定路(东河路-惠济路)道路工程、新城幸福城项目等5个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进行了批复(备案)。联合市住建局、开发区督促有关单位对水土保持方案“未批先建”项目进行整改。督促各县市区按照省厅要求的时间节点做好部省下发水土保持方案“未批先建”项目整改工作。三是按照省水土保持总站要求,督促泾县水利局、广德市水土保持试验站做好2021年监测数据整编工作,并指导水保站点开展汛前自查。四是为持续深化水土保持“放管服”改革,更好服务市场主体、优化营商环境,按照省厅要求积极谋划开发区水土保持管家服务内容。

9.河湖长制:对接省对市考核,完成市对县、市对市直单位考核;完成碍洪排查阶段工作;启动2022年度河湖健康评价工作;更新省河长制决策支持系统相关数据;布置开展2022年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回头看”行业工作;开展市级幸福河湖动态管理工作。

二、2022年度4月份重点工作计划

1.继续推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一是继续推进港口湾水库灌区、牛岭水库、水阳江中游防洪治理(宣城市)工程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积极与县市区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力推进用地报批和设计方案变更等工作,确保工程顺利实施保障要素。二是持续推进重点水利工程前期工作。继续推进凤凰山水库、万家水库等项目前期工作和水网规划编制工作。

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督促各县市区加快推进2021年续建的12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和2022年旌德县新开工的项目建设。督促广德市、宁国市、泾县、绩溪县加快推进2022年待批复的7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初设报批稿的修订。督促各宣州区、泾县、旌德县加快推进2020年实施的8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竣工验收前期准备工作。

小型水库:计划开展2022年实施的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初步设计审查工作。督促各县市区按照要求开展水库安全鉴定工作。督促各县市区持续做好水库运行管理工作。完成全国水库运行管理系统里新增责任人的培训工作。

小水电:继续推进涉及我市小水电清理整改问题整改工作,力争4月底前完成市、县验收工作。继续落实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日常监管。督促做好小水电站运行安全隐患排查问题整改,落实小水电站安全生产工作。迎接小水电站运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暨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督省级抽查。推进小水电站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和绿色小水电创建工作

泵站:督促指导宣州区城东联圩谢村站增容工程全面完工,同步开展竣工验收准备工作。指导郎溪县进一步加快推进郎溪县荡南湖排涝泵站前期工作,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灌区:督促青弋江灌区加快宣城市城区活水工程城外段引水工程进度和青弋江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前期工作进度。督促各有关县市区加快宣州区水阳灌区、郎溪县幸福圩灌区、广德市南阳灌区、杨家店灌区、卢村灌区等5个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进度。指导宣州区、郎溪县、广德市做好2023-2025年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申报。督促各县市区开展2022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工作和2022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

城市水环境工程:一是继续开展水阳江城区段生态蓄水工程海棠湾枢纽工程施工图编制,监理、跟踪审计招标准备,以及征地拆迁准备工作。二是继续实施城东联圩引水入城工程和城东联圩三岔沟河势稳定工程。

2.水旱灾害防御:一是密切关注雨水情,合理调度重点水利工程,继续做好短历时局部强降雨防范工作。二是修订完善各类水旱灾害防御预案方案,做好大、中型水库,重点防洪工程汛期调度方案和防洪预警信息发布方案的上报审核工作。三是明确市水利局领导和有关科室联系县市区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分工,重新调整水旱灾害防御技术专家库。四是组织开展全市水旱灾害防御知识培训班。

3.河湖管理:一是督促宁国(1个问题)、泾县(4个问题)开展碍洪排查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工作。二是根据涉河项目管理要求督促各县市区上报河湖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情况统计表,并做好涉河建设项目相关文件审批转报工作。三是根据宣城市“十四五”水闸、水库、堤防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划定任务,与省水科院技术支撑单位对接,做好三调底图套图及省厅上图工作。四是完善宣城市长江经济带水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总结。

4.农村安全饮水: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加快年度供水保障工程前期工作进度,尽早全面开工建设。督促各县市区实施2022年中央财政补助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督促各供水单位进一步规范净化、消毒等水处理工艺,严格落实规模水厂出厂水9项日检和县级水质月度巡检制度。继续推进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

5.水资源管理:按照省水利厅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工作要点,拟年度全市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工作要点,分配年度工作任务。同时加强对上对接,对下督查推进。对2021年度各县目标考核水资源指标进行复核。

6.河道采砂管理:一是持续对重点河段敏感水域开展常态化巡查,督促各县市区加强河道采砂管理。二是进一步巩固河道采砂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始终对非法采砂行为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坚决杜绝非法采砂势头反弹。三是对河道采砂管理专项督查工作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办,进一步强化河道采砂管理工作职责。

7.水行政执法:协同税务部门积极开展水土保持补偿费和水资源费征收工作,做到应收尽收。继续做好水行政执法统计月报工作。根据水利部、省水利厅工作部署,组织开展2022年全市防汛保安专项执法行动。

8.水土保持:一是督促各县市区实施2022年水土保持重点项目,督促各县市区开展2023年申报水土保持项目前期工作,督促各县市区开展2021年重点水土保持工程验收工作。二是对上报的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组织审查。适时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监督检查工作。三是按照要求对部省下发的水土保持方案“未批先建”的生产建设项目进行查处。

9.河湖长制:全面启用省河长制决策支持系统,并组织调度;开展2022年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回头看”行业工作;制定2022年度市级河湖健康评价采购方案并组织开展实施;制定2022年市级河湖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草拟2022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