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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水务局“政民互动”答复办理制度

宣城市水务局“政民互动”答复办理制度

第一条  局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政民互动”本单位版块的监管和答复,并将局承办人的联系方式及时报市政府信息办备案。
第二条  局承办人在工作时间内,每天上、下午至少两次登录中国宣城“政民互动”网,查阅本单位版块内群众反映的问题。
第三条  局承办人对“政民互动”板块中涉及本单位的建议、投诉 、咨询帖子要在2小时内回贴认领(非机关正常上班时间不计入)。
第四条  局承办人将问题整理后,及时报送局领导批示,由办公室转交相关科室或具体承办人办理、答复。其中咨询类问题必须在24小时内办结,建议、投诉类问题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第五条  各科室及二级机构在规定时限内将有关信息处理完毕后,经分管领导批准,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一并交局办公室,涉及重大复杂或重大社会影响的事项须经分管领导审核,局长批准后,方可发布。
第六条  在办理过程中,承办科室及二级机构要通过网络、电话、走访、座谈等形式主动与发帖人进行工作联系,采纳网民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了解发帖人对办理结果的意见,对反馈不满意的进行重新办理,确实无法令发帖人满意的,要作出详细说明和解释。
第七条  局承办人要加强网站的监管,对网民在“政民互动”上本单位版块内的建议、咨询和投诉帖,回帖认领使用:“您好,您的咨询收悉,相关工作人员正在处理中,稍后将给您具体答复……”等简略方式。各科室在回答网民时严禁搪塞、诋毁、谩骂、攻击和谈论敏感政治话题等内容。
第八条 局办公室每月对政民互动信息处理情况进行统计和汇总,并报局领导审阅,同时做好归档工作。
第九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