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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厅六项措施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四最”营商环境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7-31 16:35 信息来源:省水利厅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为做好“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全力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省水利厅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制定《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四最”营商环境工作方案》,自今年下半年起,以六项措施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四最”营商环境。

一是优化企业水土保持服务。对企业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事项实行申请受理、审批材料和审批决定全公开,将审批时限压减10个工作日,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组织省市县三级水利部门技术人员,深入到企业现场一线,实地指导解决水土流失防治重点难点问题。对省内在建的600余个项目,实行水土保持监管全覆盖,制作发放生产建设活动水土保持义务告知书和简易指南,帮助企业了解法律责任和相关义务。二是优化企业取水许可服务。优化全省水资源管理系统,积极引导取水户在网上办理用水计划申报、取水总结、延续取水许可证等水资源管理业务,减少办事流程,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路。健全取水许可预警预告机制,对于即将到期或已到期的取水许可证等业务,以电话、书面等形式提前提醒和告知取水户,便于企业掌握办理时限。三是细化节水型企业创建服务。推进省重点用水行业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指导企业单位对照产品用水定额、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用水计量、锅炉冷凝水回收率等技术标准,积极创建节水型企业。组织节水技术专家,对申报省级节水型的企业,进行技术审核和指导。四是深化企业防洪影响评价服务。加强长江大保护等政策宣传解读,落实“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要求,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做好企业防洪影响评价审查审批和转报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影响防洪安全的建设项目,指导建设单位按批复要求进行建设。五是完善水利建设市场服务。深入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标准和信用动态调整评价标准,覆盖建设、设计、施工、招投标代理、检测等方面。修订各类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办法和红黑名单制度,引导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自律规范,维护水利建设市场良好秩序,激发市场主体更多活力。六是强化涉水事项政务服务。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改革,完善以省政务中心水利厅窗口为主导的运行新机制,强化“一张网、一个门,群众办事不求人”服务理念,提高涉水行政审批服务效率。再造政务服务网上办理流程,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方便企业和群众在网上办理涉水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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