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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9年度水利水电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0-17 11:43 信息来源:办公室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各县市区水利局(农业农村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宣人社秘〔2019〕169号)文件精神,现将2019年度全市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技术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程序

1、申报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条件和程序,按《关于印发<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皖水人〔2016〕94号)和《关于印发<宣城市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技术中、初级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宣水办〔2018〕346号)文件执行。

2、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须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推荐工作,申报人员的任职年限统一计算到2019年12月31日。

3、水利水电工程技术人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须由单位人事部门审查申报材料,在本单位公开公示不少于5天,并在《评审表》“公示栏”、“推荐意见”栏中对申报者材料的真实性及公示结果和德、能、勤、绩作出评价意见,经县市区人社局审核同意方可上报。

二、报送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申报工程师职称报送材料内容:

各县(市、区)人社局委托评审函1份;

《2019年申报     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评审情况一览表》(附件1,Excel格式,另报电子版)1份。

(二)主卷材料一套

1、申报工程师评审材料;

2、评审材料目录;

3、审核记录表;

4、单位公示证明;

5、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6、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7、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1份;

8、水利水电工程中级职称理论测试合格证1份(以空白A4纸代替,上报材料时统一发放);

9、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任期内所有聘书)复印件各1份;

10、主要获奖证书、成果鉴定书、论文复印件;

11、《申报   职务任职资格简明登记表》1份(A3纸打印,不再附页);

1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份(A4正反打印);

13、反映业务能力水平的技术工作总结1份(2000字左右);

14、反映个人学术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的业绩材料。

(三)副卷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A4正反打印);

2、《申报     职务任职资格简明登记表》3份(A3纸打印,不再附页);

3、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以来反映个人学术水平和专业水平的论文、论著原件;

4、学历证书、继续教育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

5、《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目录表》1份(附件9,填好后贴在申报材料档案袋封面上);

6、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张(照片背面注明单位、姓名,评审表照片另贴)。

助理工程师、技术员职务材料内容参照申报工程师职务材料要求办理。

主、副卷材料有条件的尽可能打印,主卷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申报材料袋统一用牛皮纸档案袋,不使用档案盒。

申报材料要真实、齐全,表格填写应字迹工整、清楚、完整、真实(相关附件可在宣城水利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若有弄虚作假者,按职称管理权限和程序取消其评审资格。

三、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请于11月1日前报送到市水利局办公室,逾期不再补报。

联系人:姚远,电话:3022944,邮箱:xcswjbgs@126.com

四、其他要求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要求,自2016年起,我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一,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2015年及以前年度仍按原政策执行。未按照要求选修公需科目,或达不到规定的年度学时和累计学时的,不得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2019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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