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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宣州区完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开发区规划水土保持方案批复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0-31 16:55 信息来源:市水保中心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为推动水土保持强监管,加快落实开发区水保方案补办工作,根据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工作的通知》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文件要求,宣州区水利局于20191022日完成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宣州经济开发区规划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工作,“区域评估”试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自收到省厅通知起,宣州区水利局高度重视,主动联系高新区、宣州区经济开发区等园区,协商解决开发区项目多、类型杂、规模不一等水保方案补办难题,及时提供政策法律解读等技术支持。借着水利部160号文件“推行区域评估”的“东风”,按照“先行试点、逐步实施”的原则,最终完成区域评估工作。

评估完成后,单体项目入驻园区区域评估范围内将实现降级审批,水土保持报告书变为报告表,报告表变为登记表。逐步解决生产建设项目评审手续多、耗时长等问题,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减轻企业负担,节约社会资源,加快生产建设项目落地。截至目前,该项评估已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宣州经济开发区内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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