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水安监〔2013〕189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办安监〔2013〕168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办安监〔2018〕52号)《关于印发〈安徽省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水监督函〔2022〕369号)和《关于印发<宣城市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评审实施细则>的通知》(宣水质量〔2024〕18号),经宣城市水利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定,拟对宣城市金水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和宣城市大禹建设工程责任有限公司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证书予以延期,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4日至9月30日
受理部门:宣城市水利局
联系人:李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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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