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生态流量保障不到位”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生态流量保障不到位。小水电生态流量监管不到位。督察发现,部分水电站为规避生态流量考核,违规申请免考。安庆市太湖县吴俊水电站2023年1月开机发电8天,将本应用来全部泄放的天然来水用于发电,但吴俊水电站却以上游水库来水量小于核定生态来水量为由申请全月免考,地方水利部门审核不严,同意免考。安庆市太湖县三星群益水电站、宣城市绩溪县磨刀岭水电站也存在同样问题。
二、整改实施主体
宣城市水利局。
三、重点措施
(一)对宣城市绩溪县磨刀岭水电站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
(二)对无法满足生态流量泄放工作要求的小水电监测设施设备进行改造升级,确保小水电生态流量泄放合格和监管合格。
(三)指导各地加强和规范小水电生态流量免考管理。
四、目标任务
规范小水电生态流量泄放和考核机制。
五、完成时限
2024年12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一)对绩溪县磨刀岭水电站违规免考发电予以1万元罚款。
(二)全面开展小水电泄放评估,绩溪县对无法满足生态流量泄放工作要求的4座小水电泄放设施完成改造和验收。
(三)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日常监管的通知》《关于加强小水电生态流量泄放免考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指导各地强化和规范小水电生态流量免考管理。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2月20日至2025年1月3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安徽省水利厅农村水利水电管理处工作处反映。
监督电话:0551-62128065
电子邮箱:ahsncslc@163.com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