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指引》(国知办发保字〔2023〕9号)工作要求,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现公开征集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合作单位。有关要求如下:
一、征集原则
按照公开征集、自主申报、公平审核、动态管理的原则。
二、申报要求
(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热爱知识产权事业,不以取得物质报酬为目的,具备知识产权服务能力且自愿为社会和公众提供知识产权公益服务;
(二)按照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
(三)遵守中国(安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宣城分中心工作管理规范和工作规程;
(四)参加中国(安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宣城分中心组织的相关培训活动;
(五)依法设立的,且无不良记录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研究机构、社会团体以及有能力提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的其他组织机构;
(六)申报单位应熟悉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业务,具备相关工作基础及工作经验;
(七)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
三、申报流程
(一)申请单位按照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宣城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合作单位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近两年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的业绩或典型案例等证明资料。将《安徽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合作单位申请表》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佐证材料电子扫描件于2025年6月20日前发送至邮箱xczb182@163.com。
(二)中国(安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宣城分中心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拟认定的合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录入合作单位名录库。
联系人:李娅妹;
联系电话:0563-3033182。
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