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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端午节、中高考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发布时间:2025-05-26 18:11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各相关经营单位: 

   2025年端午节、中高考将至,为规范经营者明码标价行为,预防和制止价格欺诈,维护端午节及中高考期间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保障广大考生、家长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规范餐饮、住宿、交通、车等行业经营主体价格行为,现对全市各相关经营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全市各相关经营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加强经营行为自律,遵循公平合法诚信原则,用好自主定价权,自觉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全市各相关经营单位应当认真落实明码标价规定,规范明码标价行为。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准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餐饮住宿等服务行业要依法明码标价,不得拒绝或不履行价格承诺,严禁收取未标明的费用。宾馆住宿场所提供客房用品收费的应标明收费范围、收费标准,提供洗涤、订票等有偿服务的应标明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等信息。

各旅游景区景点要严格落实门票价格及其优惠减免政策并在显著位置公示,严禁通过各种违规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景区景点内商品零售网点、游乐设施、导游讲解等均应明码标价。

(三)客运、公交、高速公路、出租车等交通行业经营者要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标准并做好价格公示工作,严禁超过政府定价擅自涨价、价外加价等行为。机动车停车场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并做好明码标价工作。

   三、严禁相互串通、哄抬价格。全市各相关经营单位不得借端午节、中高考之机大幅提高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要严格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单方面毁约;不得散布涨价谣言、串通涨价;不得突击涨价,哄抬价格;不得进行价格欺诈。

  四、自觉承担维护价格稳定主体责任。宾馆酒店经营者在制定商品和服务价格时,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保持宾馆酒店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基本稳定,不得在端午节、中高考期间推动商品和服务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等。

欢迎社会各界对端午节、中高考期间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票据、凭证、图片等证据,拨打12345或12315进行投诉举报。         

                        


                       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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