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局委托,负责对全市水利工程质量实施监督、检查,指导各县市区水利质量监督工作。
2、受局委托,承担市本级实施水利建设项目质量监督工作;承担水利建设质量考核、水利工程创优评优、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及工程质量争议的处理。
3、受局委托,协助、配合局基建计划监督科开展工作。
4、承办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
5、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宣城市梅园路52号11楼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负责人姓名:刘鑫 联系方式:0563-2616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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