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指导全市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以及管理和保护范围的划界。
2、指导全市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
3、组织指导全市水库大坝、水闸注册登记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降等报废和水库运行调度规程编制工作。
4、受局委托,对相关涉水项目从水利角度提出有关建议或意见。
5、指导全市水库大坝、水闸工程安全鉴定和堤防工程安全评价工作,指导病险水库、水闸等工程的除险加固规划或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6、指导全市水库、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标准化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7、指导全市水利工程安全监测以及运行管理工作。
8、指导涉及全市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的涉河建设项目管理。
9、指导水工程绿化、白蚁防治工作。
10、指导全市河湖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工作。
11、指导全市河湖管理范围划定。
12、指导全市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参与指导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13、指导全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和活动的监督管理有关工作。
14、按照分级管理原则,组织河道及水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查。组织、指导有关洪水影响评价工作。
15、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宣城市梅园路52号10楼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负责人姓名:叶培锁 联系方式:0563-2616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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