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积极推进水利工程建设。一是继续加大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调度,狠抓在建项目进度,紧盯新建项目开工,实行日报告制度。部分受疫情原因影响工期的项目,通过倒排工期、调整施工顺序、优化施工工艺等赶工措施加快工程建设,确保按期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二是积极申请落实重大项目建设配套资金,按照既定目标,尽快形成工程实物量和有效投资。用活用足政策,针对重大水利工程涉及生态红线和土地占补平衡问题,积极向上对接,争取生态红线调整。同时,加强与发改、自然资源规划、生态环境等部门的衔接,为重点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预留必要空间。积极推进牛岭水库和港口湾水库灌区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确保年度投资任务不折不扣完成。三是继续推进“十四”五水利规划编制。根据征求的意见,要求编制单位尽快修改,争取7月份提供“十四五”水利规划(送审稿),12月底前完成规划报告报批稿上报。四是持续开展全市水利建设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继续开展全市范围内工程建设专项检查,加强市本级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二)全力以赴做好防汛抗洪各项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水阳江中下游及南漪湖周边圩口堤防巡查防守,确保万亩圩口不决堤。二是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加强各类水利工程调度,确保水库度汛安全,突出做好局部强降雨引发的山洪灾害防御。三是统筹谋划水利工程水毁修复及灾后重建,确保防洪安全及供水安全。
(三)高质量打赢水利脱贫攻坚战。一是加强与扶贫部门沟通联系,及时对接互通贫困人口动态调整信息,排查动态调整贫困人口饮水安全情况,并重点关注近期降雨对贫困户饮水安全影响,发现问题,立行立改,确保贫困人口饮水安全。二是继续做好省、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意见的贯彻落实,强化供水工程日常监督管理,积极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促进工程良性运行。
(四)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环境治理。一是继续规范取水许可管理,按时间节点完成新安江流域水权确权登记任务,继续推进生态流量保障,完成年度管控目标。启动“十四五”节约用水规划编制工作,继续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二是联合相关部门出台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力争项目开工前水土保持方案做到应批尽批,进一步推动我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三是持续督促协调各级河(湖)长及牵头协助部门履职尽责,持续开展河(湖)长制专项督查暗访,推进省、市级示范河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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