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综治、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
2.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水利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
3.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承担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拟订水利预算管理制度办法、政策建议。负责编制市级水利部门决算和政府财务报告。
4.负责组织由市主持验收的水利基建项目竣工决算审计,负责协调配合外部审计工作。
5.承办市委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
办公地址:宣城市梅园路52号11楼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负责人姓名:刘森 联系方式:0563-3022944、0563-26169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