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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宣城市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宣城市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评审实施细则》的通知的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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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宣城市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宣城市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评审实施细则》的通知的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6-12
《宣城市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评审实施细则》的通知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3-06-12 11:37 来源:宣城市水利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背景和必要性

水利是基础设施建设中的重要领域,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不仅关系着经济社会发展,也关系着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是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中的重要一环。为了进一步提高水利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水平,建立长效机制,推进水利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完整的安全管理体系、促进企业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引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我局于2021年6月9日出台了《关于宣城市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宣水质量〔2021〕131号),由于水利部、省水利厅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进行了调整优化,需要对获得安全生产标准化登记的单位进行事后动态管控,确保以标准化管理提升安全管理水平,需要对现行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规范性文件进行修订。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由我局组织修订了《宣城市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评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二、工作目标

严格推动落实全市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行为;提高全市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水平,推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安全管理,实现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加强动态管控,对安全生产达标单位进行事后动态管控,建立退出机制,督促达标单位保持绩效,持续改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三、修订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八号)、水利部《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水安监〔2013〕189号)、《关于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动态管理的实施意见》(水监督〔2021〕143号)、《关于印发〈安徽省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水监督函〔2022〕369号)及《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通用规范》(SL/T 789-2019)等。

四、修订过程

为做好《细则》的编写工作,我局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坚持边学习、边编写、边完善,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要求。2022年10月制定编写计划,并做好前期调查准备工作;2022年10月至11月,在摸清现状、掌握需求的基础上完成《细则》(征求意见稿);2022年12月,通过宣城市水利局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有关企业、社会公民的意见,公示期为2022年12月5日-2023年1月4日,截至公示期满,未收到相关反馈意见。2022年12月书面征求了各县(市、区)水利(农业农村水利局)等相关单位意见,各单位经讨论研究,均认为符合当地实际水利生产经营要求,无相关意见和建议。

五、主要内容

《细则》共分为十九条,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四条明确了制定细则的目的和意义、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定义、细则适用范围;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可作为业绩考核、行业表彰、信用评级以及评估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参与水利市场竞争能力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五—七条明确了申请单位的基本条件、执行的评审标准等及划分,宣城市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执行水利部省水利厅颁布的现行有效的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和中国水利企业协会有关团体标准

第八—九条明确了申报和评审程序。程序为:(1)提交创建计划,(2)生产经营单位按照评审标准开展自评,形成自评报告,(3)提出评审申请,(4)市水利局组织开展形式审查、技术审查和现场核查,(5)市水利局组织审定,(6)市水利局进行公示、颁证;

第十—十七条明确了动态记分标准、撤销标准化等级的情形,强化动态管理,严格退出机制,动态管理记分依据有关监督执法成果以及水利生产安全事故、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黑名单”等各类相关信息。

第十八-十九条明确细则解释、生效时间。

六、主要作用

一是确保我市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有章可循、合法合规。二是强化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职责,扎实做好我市水利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三是提高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四是规范开展达标单位动态管理。

七、创新举措

一是《办法》扩大了申报范围,本市范围内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勘测设计、施工、监理、运行管理、水文监测和后勤保障等单位都可以申报。二是增加了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动态管理,应用相关监督执法成果和水利生产安全事故等相关信息,建立警示和退出机制,巩固提升达标单位安全管理水平。

 

 

人:刘鑫     咨询电话:0563-2616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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