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和农村水电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农村水利和农村水电法规、政策、发展规划和地方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
2、指导全市骨干灌排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大中型泵站更新改造,指导灌溉试验工作。
3、指导全市农村饮水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4、指导全市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全市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指导全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水利方面工作。
5、指导全市农村水能资源开发与管理,组织开展全市水能资源调查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
6、组织指导全市小水电改造、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工作。
7、指导全市农村水利改革创新。指导全市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
8、指导全市水利扶贫工作。组织拟订水利扶贫政策,编制水利扶贫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督促实施。
9、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宣城市梅园路52号10楼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负责人姓名:付润梅 联系方式:2020535 农村供水保障监督服务热线:0563-3312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