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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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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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及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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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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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意见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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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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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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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宣城市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水管[2006]1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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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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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有效且需要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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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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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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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宣城市河道及水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水管[2006]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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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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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厅2023年印发了《安徽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该文件部分条款已不符合现行规定要求,需要废止重新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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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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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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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宣城市自备水源管理办法》的通知 水资源[2014]2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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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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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有效且需要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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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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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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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宣城市自备水源计划用水管理办法的通知 水资源[2017]1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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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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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有效且需要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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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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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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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优化宣城市河道及水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权限的通知 宣水河湖﹝2019﹞2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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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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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厅2023年印发了《安徽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该文件部分条款已不符合现行规定要求,需要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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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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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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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宣城市新安江流域水权确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宣水资源[2020]2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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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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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有效且需要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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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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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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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我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宣水保〔2020〕3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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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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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水利部、省水利厅先后印发了水利部令53号、皖水保函【2023】500号、皖建审改组【2021】1号(关于全省开发区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皖建审改组【2023】5号(全省城市建成区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的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各阶段的工作内容和要求进行了细化并提出了新要求,该规范性文件与水利部和省水利厅提出的要求不一致,拟对该文件进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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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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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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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宣城市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评审实施细则的通知 宣水质量〔2023〕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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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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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省水利厅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进行了调整优化,需要增加了动态管理相关内容,为加强评审后的管理工作,需要对现行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规范性文件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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