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述
|
立项依据
|
实施主体
|
项目内容
|
年度预算安排(万元)
|
1
|
南漪湖两闸运行维护费
|
南漪湖治理控制工程建设管理处为南漪湖治理控制工程(马山埠枢纽、双桥节制闸及油柞沟堵坝)运行管理单位,该项目为常年项目,两闸于2003年左右建成,至今已运行20余年,随着工程实体及设施设备的老化,运行维护成本呈现逐年增加趋势。通过对工程进行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让工程充分发挥设计功能和作用;依靠两闸联合调度,发挥南漪湖调蓄洪水和调节水阳江中游干流洪水的功能,有效降低水阳江中游圩区的洪灾损失,并同时满足水产养殖、农田灌溉和航运等综合利用的要求
|
《关于上报宣城市市直水利工程运行管护资金筹措方案的报告》(宣水办﹝2015﹞79号)及市领导批示、宣城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5年第57号)
|
宣城市南漪湖治理控制工程建设管理处
|
根据省水利厅、财政厅下发的《安徽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试行),马山埠闸、双桥闸维修养护等级为四级,考虑工程实际情况和市财力,预算安排90万元,主要用于马山埠闸、双桥闸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
|
90
|
2
|
防汛抗旱
|
开展防洪抗旱设施检查检修,保证全年防洪保安
|
根据安徽省水利厅财政厅文件皖水管〔2016〕65号关于颁发《安徽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试行)》的通知开展港口湾水库管理处防汛抗旱工作
|
宣城市港口湾水库管理处
|
开展防洪抗旱设施检查检修,保证全年防洪保安
|
11
|
3
|
经费补充及日常维护
|
开展相关工作,保障全年水库正常运转
|
根据安徽省水利厅财政厅文件皖水管〔2016〕65号关于颁发《安徽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试行)》的通知开展港口湾水库管理处日常经费补充及维护
|
宣城市港口湾水库管理处
|
开展相关工作,保障全年水库正常运转
|
270
|
4
|
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及水政执法管理
|
该项目主要用于对全市水利工程建设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和水政执法工作的开展
|
1)安徽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各市政府目标管理有关水利工作绩效考核评分细则的通知》;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综〔2008〕78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工程建设管理改革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7〕97号);3)安徽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全省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的通知》(皖水建设〔2023〕74号);4)宣城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31号,将2013-2015年水规费征收额的1/3,奖励市水务局,用于市水政监察能力建设。根据预算要求,水规费征收额不再返还,采取增设项目方式给予保证
|
宣城市水利局
|
1)委托检测单位对在建水利工程原材料、中间产品及实体质量抽检;2)对在建水利工程进行监督检查;3)举办全市水利工程质量培训班;4)开展水规费征收工作;5)开展执法巡查,打击非法采砂活动;6)开展水法宣传活动
|
57
|
5
|
水资源规划管理与节约保护
|
1、做好全市重要水域水生态监测工作,高质量完成年度监测工作保证监测资料的连续性和可靠性。2、及时发布水资源公报。3、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水毁工程修复等
|
1)安徽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各市政府目标管理有关水利工作绩效考核评分细则的通知》;2)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持续推进水生态监测工作的通知(办水文〔2022〕100号);3)安徽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22年水资源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皖水资管函〔2023〕107号);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皖政〔2013〕15号)
|
宣城市水利局
|
1)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持续推进水生态监测工作的通知》(办水文〔2022〕100号),做好全市重要水域水生态监测工作,高质量完成年度监测工作保证监测资料的连续性和可靠性。2)根据宣城市水利局三定方案及《安徽省2022年水资源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及时发布水资源公报。3)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水毁工程修复等
|
75
|
6
|
水旱灾害防御及防汛专项经费
|
1、开展水旱灾害防御检查督查、隐患排查、防洪供水调度、防汛抗旱值班,保障防洪安全供水安全2、开展水旱灾害防御信息化系统维修养护,保障系统网络正常运行3、联系省水利厅和县级水利部门对接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等
|
1)该项目为常年安排的项目,根据“三定”方案,实际工作需要;2)安徽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各市政府目标管理有关水利工作绩效考核评分细则的通知》,需要完成省对市的目标考核任务
|
宣城市水利局
|
开展水旱灾害防御检查督查、隐患排查、防洪供水调度、防汛抗旱值班,保障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开展水旱灾害防御信息化系统维修养护,保障系统网络正常运行;联系省水利厅和县级水利部门对接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等
|
38
|
7
|
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
|
1、开展农村饮水工程水质市级抽检。2、完成“十四五”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测算,完成省分解我市“两强一增”行动任务相关工作目标/3、县级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补助
|
1)关于印发《安徽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年度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水资源〔2016〕137号);省委农办关于印发省“两强一增”行动(2022-2025年)任务分解表的通知;2)安徽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各市政府目标管理有关水利工作绩效考核评分细则的通知》完成省政府目标考核任务;3)《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宣发〔2011〕1号文件)
|
宣城市水利局
|
1)委托第三方对7个县市区开展农村饮水工程水质市级抽检。2)完成“十四五”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测算,完成省分解我市“两强一增”行动任务相关工作目标。3)县级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补助
|
35
|
8
|
河(湖)长制工作经费
|
1、完成省对市目标考核任务并完成河长制公示牌更新维护、河湖监督检查、信息化平台运维2、宣传培训等河长制日常工作
|
1)安徽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各市政府目标管理有关水利工作绩效考核评分细则的通知》,完成省政府目标考核任务。2)安徽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征求〈安徽省河湖长制工作2023年度省级考核方案(修改稿)〉意见的函》。3)中共宣城市委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2023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日常工作测评细则》的通知(宣河办〔2023〕4号)
|
宣城市水利局
|
完成省对市目标考核任务并完成1)按照《安徽省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维护好小水电生态流量监管平台实时泄放视频查看,监测数据和图像采集、统计、储存、调取等功能,依托平台加强全市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日常监管;2)完成河长制公示牌更新维护、河湖监督检查、信息化平台运维;宣传培训等河长制日常工作
|
55
|
9
|
水土保持项目
|
1、完成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完成市开发区、市现代服务产业园、城市建成区水土保持管家服务内容。2、完成生产建设单位申报的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工作,完成水土保持公报编制工作,3、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创建补助、2024年水土保持工程矢量化等工作
|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六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三条。2)《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3)《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二、深化简政放权、精简优化审批(三)规范审查审批中规定评审费应当纳入各级财政预算”。4)《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开发区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工作的意见》(办水保〔2020〕235号)“二、对开发区内项目全面实行承诺制管理(三)探索统一监测”。《全省城市建成区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的指导意见》(皖建深改组〔2023〕5号)。5)中共安徽省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意见》“五、提升水土保持管理能力和水平”。6)安徽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各市政府目标管理有关水利工作绩效考核评分细则的通知》完成省政府目标考核任务
|
宣城市水利局
|
完成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委托第三方完成市开发区、市现代服务产业园、城市建成区水土保持管家服务内容,完成生产建设单位申报的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工作,完成水土保持公报编制工作,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创建补助、2024年水土保持工程矢量化等工作
|
122
|
10
|
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
|
1、8座城市排涝泵站运行维护,减少排涝区群众受涝损失;2、保障溪口、黄村大坝、纪村和关庙水库正常运行与维护;保障渠道正常通水;提供农田灌溉用水;3、开展殷村水库年度内运行维护工作
|
1)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33号;市政府办关于城市排涝泵站资金安排的意见。2)宣城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5年第57号)、《关于上报宣城市市直水利工程运行管护资金筹措方案的报告》(宣水办〔2015〕79号)及市领导批示。3)中共宣城市委文件《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宣发〔2011〕1号)
|
宣城市水利局
|
1)结合城市建设资金开展8座城市排涝泵站运行维护,减少排涝区群众受涝损失;2)保障溪口、黄村大坝、纪村和关庙水库正常运行与维护;保障渠道正常通水;提供农田灌溉用水;3)开展殷村水库年度内运行维护工作;减轻河道下游防洪排涝压力
|
124
|
11
|
乡村振兴、联点共建等项目支出
|
1)按要求开展乡村振兴、联点共建工作;2)按要求持续做好招商引资工作
|
1)中共宣城市委办公室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乡村振兴市级领导联系乡镇和市直单位定点帮扶村(社区)的通知》(办〔2022〕16号);2)《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联点共建”活动的通知》(宣文明〔2022〕8号);3)招商引资项目和防汛仓库租金税费(非税)项目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的常年项目
|
宣城市水利局
|
1)按要求开展乡村振兴、联点共建工作;2)按要求持续做好招商引资工作
|
10
|
12
|
水利事业保障经费及防汛仓库租金税费(非税)
|
1)更新购置公车1辆,保障机关正常运转。2)按时发放聘用人员工资、伙食补助等;开展各类党建活动支出;发放选派人员补助等,补充保障经费支出。3)做好2024年防汛仓库租金收缴工作,按时交纳相关税费
|
1)安徽省水利厅《关于2023年安徽省水利网络安全攻防演练情况的通报》;2)安徽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印发安徽省2022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评分办法的通知》(皖水资源〔2023〕1号),宣城市水利行业网络安全攻防演练工作被省政府列入对地方最严格水资源考核内容;3)中共宣城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2022年度市直机关优秀党务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宣直〔2023〕12号);4)中共宣城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七一”走访慰问活动的通知》(宣直〔2023〕58号);5)关于印发《市直机关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宣直〔2021〕28号);6)皖组通字〔2021〕24号、宣行管〔2016〕19号、组通字〔2015〕56号、宣城市委组织部文件通知等,要求单位给选派干部、选调生按月发放生活补助、交通补助等;7)以前有些支出预算未安排资金但是又有文件要求执行,只得从项目中列支,但是现在绩效评价等要求越来越严,2022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中反馈:部分预算资金使用不符合既定的用途;另外上次财政专项检查反馈一个问题:部分报销存在科目混用(具体指选派干部支出从项目中列支)。为了今后更好的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财务支出更规范,特设此项目,便于今后支出和绩效相对,财务管理更规范
|
宣城市水利局
|
1)更新购置公车1辆,保障机关正常运转。2)按时发放聘用人员工资、伙食补助等;开展各类党建活动支出;发放选派人员补助等,补充保障经费支出。3)做好2024年防汛仓库租金收缴工作,按时交纳相关税费
|
61.5
|
13
|
信息化项目
|
1、维护好小水电生态流量监管平台实时泄放视频查看,监测数据和图像采集、统计、储存、调取等功能,依托平台加强小水电生态流量泄放日常监管
|
1)2021年8月26日《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我省“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打折扣”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升级小水电生态流量监管平台。市级监管平台应符合水利部办公厅印发《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平台技术指导意见》(办水电函〔2019〕1378号)有关要求,能够满足定量在线监测、数据统计、事故报备、自动报警等需求”。2)《安徽省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平台技术指导意见》要求,建设生态流量监管平台,具备实时泄放视频查看,监测数据和图像采集、统计、存储、调取等功能”。3)《2023年省级河湖长制考核细则》“小水电生态流量常态化监管(1分)”
|
宣城市水利局
|
按照《安徽省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维护好小水电生态流量监管平台实时泄放视频查看,监测数据和图像采集、统计、储存、调取等功能,依托平台加强小水电生态流量泄放日常监管
|
15
|
14
|
结转项目
|
支付马山埠闸流量在线测验项目质保金
|
上年结转项目
|
宣城市水利局
|
支付马山埠闸流量在线测验项目质保金
|
1.39
|
15
|
水资源规划管理及节约保护(2022年省级水利资金)
|
根据省级跨市河流水量分配进展,完成跨县河流水量分配项目
|
上年结转项目
|
宣城市水利局
|
根据省级跨市河流水量分配进展,完成跨县河流水量分配项目
|
17.92
|
16
|
水保第三方服务及综合治理(非税)
|
水土保持规划修编、2024年度开发区水土保持管家、2023年度水土保持工程矢量化等
|
上年结转项目
|
宣城市水利局
|
水土保持规划修编、2024年度开发区水土保持管家、2023年度水土保持工程矢量化等
|
94.65
|
17
|
2023年省级水土保持专项经费
|
水土保持规划修编、2024年度开发区水土保持管家
|
上年结转项目
|
宣城市水利局
|
水土保持规划修编、2024年度开发区水土保持管家
|
30
|
18
|
2023年省级水资源规划管理及节约保护补助资金
|
开展宣城市水资源综合规划修编
|
上年结转项目
|
宣城市水利局
|
开展宣城市水资源综合规划修编
|
84
|
19
|
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资金
|
港口湾灌区工程项目资金
|
本项目属国家172项重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是长江流域综合规划中确定的新建大(2)型灌区。2018年4月,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皖发改农经【2018】190号文对安徽省港口湾水库灌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批复;2018年9月,安徽省水利厅以皖水基函【2018】1544号文批复了该工程初步设计
|
宣城市水利局
|
安徽省港口湾水库灌区是港口湾水库工程的配套工程,属国家172项重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是长江流域综合规划中确定的新建大(2)型灌区,位于安徽省宣城市水阳江上中游,南至港口湾水库,西抵华阳河、水阳江干流,北依南漪湖和飞鲤新河,东达新郎川河,行政区划涉及宣城市所辖的宁国市、宣州区和郎溪县19个乡镇(街道)71个行政村,工程等别为Ⅱ等,灌区内国土面积1012km2,设计灌溉面积52.3万亩(其中新增灌溉面积31.4万亩,改善灌溉面积20.9万亩),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和续建13条干渠、3条分干渠、26条支渠,渠道总长441公里,新建渠系建筑物1561座,更新改造538座,工程初步设计批复永久用地6364亩,临时征地4099亩;工程建设任务是以农田灌溉为主,兼顾改善部分乡镇供水条件
|
6,560.22
|
20
|
基建支出
|
港口湾灌区工程项目资金
|
本项目属国家172项重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是长江流域综合规划中确定的新建大(2)型灌区。2018年4月,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皖发改农经【2018】190号文对安徽省港口湾水库灌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批复;2018年9月,安徽省水利厅以皖水基函【2018】1544号文批复了该工程初步设计
|
宣城市水利局
|
安徽省港口湾水库灌区是港口湾水库工程的配套工程,属国家172项重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是长江流域综合规划中确定的新建大(2)型灌区,位于安徽省宣城市水阳江上中游,南至港口湾水库,西抵华阳河、水阳江干流,北依南漪湖和飞鲤新河,东达新郎川河,行政区划涉及宣城市所辖的宁国市、宣州区和郎溪县19个乡镇(街道)71个行政村,工程等别为Ⅱ等,灌区内国土面积1012km2,设计灌溉面积52.3万亩(其中新增灌溉面积31.4万亩,改善灌溉面积20.9万亩),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和续建13条干渠、3条分干渠、26条支渠,渠道总长441公里,新建渠系建筑物1561座,更新改造538座,工程初步设计批复永久用地6364亩,临时征地4099亩;工程建设任务是以农田灌溉为主,兼顾改善部分乡镇供水条件
|
9,472.32
|
21
|
小型水库安全监测资金(2023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
|
开展小型水库安全监测能力提升试点(市级部分)
|
上年结转项目
|
宣城市水利局
|
开展小型水库安全监测能力提升试点(市级部分)
|
1.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