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速推进重点工程
2024年,我市已落实各类水利投资56.3亿元(其中国债资金33.6亿元,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0.5亿元,省级补助资金0.8亿元,地方配套资金21.4亿元),已完成各类水利投资22.1亿元,两项指标均位居全省前三。
凤凰山水库工程批复总投资58.7亿元,已下达国债资金20亿元,已完成投资7.7亿元,正在开展导流明渠、交通桥施工。港口湾水库灌区工程批复总投资31.3亿元,已累计完成投资28.1亿元,已完成投资2.08亿元。工程已累计招标24个施工标段,其中9个施工标段已完工,其余各标段正按序时推进建设。水阳江中游防洪治理(宣城市)工程批复总投资22.1亿元,已累计完成投资16.1亿元,已完成投资9800万元。工程已累计招标7个施工标段,其中5个施工标段已完工,其余各标段正按序时推进建设。万家水库工程批复总投资21.1亿元,已下达国债资金2.9亿元,已完成投资1.7亿元。工程土地报批已经自然资源部批复,正在推进导流明渠施工。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区域供水规模化项目已落实投资7.8亿元,已完成投资4.1亿元。
二、有效防御水旱灾害
锚定人员不伤亡、水库不垮坝、重要堤防不决口、重要基础设施不受冲击和确保城乡供水安全“四不一保”目标,扎实开展水旱灾害防御各项工作。一是全面安排部署,印发《关于全面做好2024年水旱灾害防御准备工作的通知》,从完善机制、隐患排查、方案预案、水库度汛、山洪防御、能力提升等六个方面对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全面部署。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充实抢险技术专家,压实部门职责,制定应对大洪水工作机制方案。三是深入排查隐患,按照市级重点抽查、县乡全面自查的方式,组织开展汛前隐患排查,整改问题隐患200个。四是修订方案预案,审核批复各类水库、南漪湖控制工程及青弋江灌区调度运用方案,组织开展凤凰山和牛岭水库、港口湾水库灌区重大在建水利工程度汛方案和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山洪灾害防御村级预案技术审查并按程序报批报备。五是加强工程调度,结合港口湾水库灌区项目建设,调度港口湾水库延长发电时长,持续控制库水位在129米以下,提前腾空防洪库容。同时,根据冬春以来降雨较多情况,加大马山埠节制闸调度频次,统筹兼顾南漪湖流域防洪安全及生态用水需求。
三、高效保障农村供水
一是常态化监测排查,按月对脱贫户、监测户和供水薄弱地区实施农村饮水安全监测,开展农村供水集中整治,发现问题147个,已整改问题75个。二是统筹城乡供水,全力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区域供水规模化建设以及县域城乡(农村)供水统一管理,农村供水保障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3亿元,新增解决农村不能24小时稳定供水村庄187个。三是加强维修养护,加快实施2024年中央、省级财政补助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累计完成投资672万元。四是强化水质保障,开展县级水质巡检,累计检测水样1335份。完成第一轮市级水质抽检,检测水样49份。五是及时解决群众用水问题。落实市、县农村供水监督服务热线24小时接听制度,接听群众来电121个,处理农饮问题73个。
四、集约节约利用水资源
全面推进水资源管理规范化体系建设,5个县(市、区)建成水资源管理规范化体系达标县。制定实施《宣城市取用水管理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审核取水口信息672个,办理取水许可电子证照18个。持续推进宁国、旌德、绩溪水权确权工作,合理调配水资源,指通过水权交易平台完成8万立方米水权交易,推进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动态管理911家用水户用水计划,下达699家用水大户用水计划8643万m3。扎实推进泾县、旌德县2个县节水型社会标准化建设。积极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安徽水法宣传月”等节水宣传活动。启动水资源综合规划修编和港口湾水库水资源(配置)论证前期工作。市本级累计征收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补偿费612.59万元。
五、保护修复河湖生态
完成水普名录以外130条河流和3个湖泊数据复核及信息上报工作,完成跨省界13条山区河道中弘线划定,动态调整山区河道名录。完成7条河流23座湖泊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保护规划)相关规划成果录入安徽省河湖信息管理系统。完成3座水库、1座水闸、8段堤防标准化达标建设自评和10座水库安全鉴定工作。修订印发《宣城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启动南漪湖“圈圩养殖”水系连通治理。完成徽水河干流及7个县市区县管河道河道采砂规划编制、审批工作,依法办理水事违法案件7件、罚没款4万元。
六、综合治理水土流失
全市10条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和宣州区水土保持“以奖代补”工程已完成投资2707万元。完成28个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9个项目验收备案。联合市供电公司完成16个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专项督查。启动开展《宣城市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年》修编工作。
七、严格依法行政
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要求,按程序废止文件1件、宣布失效文件1件。持续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受理办结行政审批项目34件。认真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上传公示行政许可信息34条。严格公平竞争审查,审查磋商性文件1件,招标采购文件2件,规范性文件1件。
八、强化质量安全监管
开展质量履职专项检查,发现整改问题108个。开展质量监督检查,发现整改问题45个。聚焦项目前期设计、建设管理、工程质量与安全等,开展国债项目指导帮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建议。开展水利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专项整治,检查项目30个,发现整改安全隐患问题6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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