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任务名称
联查部门
抽查事项
联查对象
检查主体
责任分工
抽查比例
时间安排
备注
37
2025年度港口(码头)生产经营活动部门联合抽查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港口经营许可事中事后监管;沿江港口的港口设施保安计划履行情况。
在我市注册许可的港口企业以及取得《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的港口企业
市、县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生态环境部门、水利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市、县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牵头发起,同级生态环境、水利、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抽查比例
2025年4月至11月
生态环境部门
港口码头污染防治情况
水利部门
项目许可检查;建设情况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登记(备案)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价格行为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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